关于《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孙中山》一文的若干史实辨正——与陈君聪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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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晓东.关于《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孙中山》一文的若干史实辨正——与陈君聪同志商榷[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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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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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拜读了陈君聪同志《中国革命民主派的旗帜——孙中山》一文(见《光明日报》1984年5月9日第三版,以下简称陈文)。认为其中一些史实似乎有误,特予辨正(以下陈文的引文中凡加着重号的字,即需商榷之处)。 陈文第二节第一、二行说:“孙中山(1866—1925年)名文,字逸仙,广东香山(今中山)县人。”其实,“逸仙”並非孙中山的“字”,而是他的号。关于这点,孙中山本人在自传中已写明:“仆姓孙名文字载之号逸仙……”孙中山原号日新,“1886年改号逸仙(与粤语“日新”谐音),以后在广州、香港、澳门学医、行医及游历欧美各国时常用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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