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侵权法的历史源流及融合与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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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立新.世界侵权法的历史源流及融合与统一[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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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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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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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侵权法的主要历史源流,分别是罗马法系侵权法、英吉利法系侵权法、中华法系侵权法、印度法系侵权法和伊斯兰法系侵权法等。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世界性的侵权法的融合与统一经历了三次浪潮,目前正处于第三次浪潮之中。第一次浪潮的主要特点是具有优势地位的侵权法系的强制输出,第二次浪潮的特点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侵权法的相互融合,目前正在发生的第三次浪潮的基本特点则是着眼于世界侵权法的统一。在学者着力推动的世界侵权法统一运动中,先有美国侵权法重述,后有欧洲统一侵权法的制定,继之有东亚侵权法示范法的起草。根据世界侵权法融合与统一的历史发展规律观察,世界侵权法的统一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大趋势,但并非一帆风顺,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侵权法学者在其中将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侵权法学者会一代接一代的继续努力下去,最终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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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世界侵权法历史源流融合统一三次浪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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