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社会文明第三个基本方面的科学称谓———与高金顶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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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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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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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哲学中的物质、精神和实践三个概念来划分并对应性论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行为文明,这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逻辑上是子项相容;划分全部社会文明的基点是实践,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分别是人类改造自然物质世界、人类社会世界、主观精神世界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积极成果,这是马克思主义阐明社会文明观的科学思想轨迹和科学方法论原则;在人们确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基本方面的前提下,对社会文明第三个基本方面唯一科学的称谓,不是行为文明,而是制度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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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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