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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权力 走出“真空地带”
引用本文:严羽.人大权力 走出“真空地带”[J].四川省情,2004(3):37-39.
作者姓名:严羽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广电台总编办
摘    要: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独自掌握国家权力,是国家权力集中的惟一机关。然而,在现实中,人大的权力没有真正实施到位,人大代表的作用没有真正得到发挥,出现了“开会时举举手,开完会大撒手”的状况。有些人把代表执行职务误解为“多管闲事”,对代表行使监督权则认为是“找岔子”,和“一府两院”过不去;有些人大负责人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好干坏责任都在政府,与人大关系不大。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人大权力削弱,甚至走入“真空地带”。

关 键 词:《宪法》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监督权  换届选举  政府官员  民主管理  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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