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管理哲学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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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述胜.《庄子》的管理哲学三论[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5):5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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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述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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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帅范大学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院,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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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自然”为宗,以“无为”为法的《庄子》哲学,演绎到管理之学便是以“不理理之”。从其历史内涵上讲,它是对于礼俗社会的理想化表达。尊重和维护管理对象的个体性、差异性和多样性,是其思想理论的基础、核心:“以不齐之”是其所推重的管理思维,而“无己”、“无功”、“无名”——一言以蔽之即“无待”,则被视为管理者的理想境界。在这一境界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在自足其性的基础上获得了高度的自由。这一哲学的根本价值不在于提供若干可资操作的行动方案、管理技术,而在于站在更加超越的立场上从事现实批判和文化解毒,使我们能对社会的罪恶和文化的毒素保持必要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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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庄子》 管理哲学 以不齐齐之 无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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