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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教阶段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的思考
摘    要:劳凯声在2009年2月12日《中国教育报》撰文指出,教师的法律地位问题不仅在教育系统,而且在全社会都是一个根本性的,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的大问题,因此如何定性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从改革的角度看,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有如下两种不同的构想:一种是规定为公务员、准公务员或公职人员,这种做法更多地强调教师职业的公务性质。

关 键 词:《中国教育报》  公务员制度  教师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学校  教育系统  地位问题  连锁反应  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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