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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文法简论》的功能说
引用本文:高天如 ,杜高印.评《文法简论》的功能说[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6).
作者姓名:高天如  杜高印
摘    要:陈望道先生的《文法简论》(上海教育出版社一九七八年出版,以下省称《简论》)是以功能观点研究汉语语法的一部代表著作。它主张以功能为中心,“从词和词的联系和关系上,也就是用组织的功能的观点来研究文法”。(见《简论》,下文凡未注出处者同此)功能是什么呢?《简论》为功能释义时,举例说,我们可以说“流水”、“水流”,一个“流”用在附加组织,一个“流”用在串合组织,就是“流”有这两种功能。我们不能说“吗流”、“吗水”,便是“吗”在语言组织中没有这种功能。可见“功能”指的是词在语言中排它地相结合的作用,《简论》将它概括为“词在语文组织中的活动能力”。这样把语言中各个成素的功能,升华为语法学上的一个方法论原则,就是“功能说”。《简论》的功能说,既不同于语法学中的意义说,也不同于形态说,并有别于单一的句法功能说或词的结合功能说,因而是别树一帜的。现就其主要论点评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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