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法律漏洞的认定与补充
作者姓名:于玉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由于成文法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法律漏洞的存在在所难免。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法律漏洞可分为:自始漏洞与嗣后漏洞、明知漏洞与不明知漏洞、明显漏洞与隐藏漏洞及碰撞漏洞。“禁止拒绝裁判的原则”要求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法律漏洞补充的性质是法官对法律的续造。但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对法律漏洞的补充仅具有个案的意义,尚没有“立法”的性质。法律漏洞补充方法有依习惯法补充、类推适用、目的扩张或目的限缩、制定法外法律发展等。法官补充法律漏洞应说明其补充的标准。

关 键 词:法律漏洞  拒绝裁判  法律续造  漏洞补充
文章编号:1003-8353(2006)03-0166-05
修稿时间:2006-02-15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