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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工作的通知
摘    要:我省自实施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以下简称省级统筹)以来,较好地保证了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仍有少数企业和地区在省级统筹中只强调局部利益,不顾全省大局,拖欠、截留和挪用养老保险基金,影响了省级统筹的正常运转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为制止上述问题的继续发生和蔓延,维护广大职工的基本权益,稳定社会,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实行国有企业职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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