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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践主体应树立代价意识
引用本文:韦文联.改革实践主体应树立代价意识[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3):13-15.
作者姓名:韦文联
作者单位:安徽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摘    要:通过对“代价”概念的界定,阐述了代价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以及正确认识改革实践和树立代价意识的必要性。并就改革实践主体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而提出了作者的建议。

关 键 词:代价  改革  实践主体
文章编号:1671-0533(2001)03-0013-03
修稿时间:2001年6月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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