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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创新何以可能
引用本文:徐传谌,周海金,刘芹.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创新何以可能[J].江汉论坛,2014(2).
作者姓名:徐传谌  周海金  刘芹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项目编号:3&ZD02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项目编号:13JJD790012);吉林大学“985工程”项目“中国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的研究成果
摘    要:宏观意义上的国有文化产业分为国有文化事业和微观意义上的国有文化产业,前者是指公益性文化事业,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后者则是指经营性文化产业,其功能主要是满足人们多方面多元化的更高层次的文化需求。虽然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在不断深化,但是文化产业本身却没能很快适应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其中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问题尤其突出,现有融资模式存在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以及融资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拓宽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创新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壮大、综合竞争力的增强才是最主要的因素。结合文化产业融资的特点,加快外部良好的法律与制度环境的设计,促进内部融资模式与体系的构建,则是现阶段应该做好的促进国有文化产业融资的外在准备。

关 键 词:国有文化产业  消费要求  融资模式  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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