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实践表明,作为乡村治理正式制度的村民自治制度的运作并不是非常顺畅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偏离了制度文本的"应然"模式而走向非正式制度层面上的运作。客观地说,正式制度无法消弭乡村社会的非正式制度运行空间,必须要以非正式制度作为前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将正式制度嵌入非正式制度的文化土壤之中并使之深度融合、落地生根,从而建立起在正式制度框架与约束范围内的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动态开放治理体系,实现对村庄的民主治理、自主治理与合作治理。这一研究,对于将田野研究而得出的"碎片化"的乡村治理经验理论化以及理解隐藏于乡村社会内部的非正式制度治理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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