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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居用语应规范
引用本文:张东.街居用语应规范[J].社区,2003(16):17-17.
作者姓名:张东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民政局
摘    要:一是全称应标准。比如:1、“中共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委员会”;2、“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3、“中共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凤台社区支部委员会”;4、“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凤台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是简称应准确。比如:“街道办事处”应简称“街道”,“居民委员会”应简称“居委会”。通常也用“街”代表“街道”,“居”代表“居委会”或“居民”。上述四条在本城区内应简称为:1、“东街街道党委”;2、“东街街道”;3、“凤台社区党支部”;4、“凤台社区”。三是用语应规范。比如:1、行文。主送、下发单位应规范为:“各乡、镇、街道”,“…

关 键 词:“街”  “居”  汉语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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