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对“唐慧案”的反思 |
| |
作者姓名: | 贾凌 周兆进 |
| |
作者单位: |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
| |
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青年基金项目“刑法从宽制度研究”(12XJC820001);昆明理工大学引进人才项目“司法理性中的民愤”(KKSY201224012) |
| |
摘 要: |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在多年实践中凸显出其存在众多弊端.“唐慧案”折射出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方面均存在不合理之处,停止使用劳动教养制度并对其进行改革已势在必行.劳教制度的合理发展方向应当是保安处分化,结合我国社会现状,应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司法化,形成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监督的合理系统,使其成为刑罚的有效辅助手段.
|
关 键 词: | 劳动教养 改革 保安处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