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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引用本文:王旭东,方新枝.略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J].中州学刊,2001(6):73-76.
作者姓名:王旭东  方新枝
作者单位:1.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241000
2. 安徽师范大学档案馆,安徽 芜湖241000
摘    要: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以儒家“德治”思想为主体的正统法律观得以形成,并全面贯注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立法和司法领域。历史证明,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符合古代中国国情的。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对中国的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 键 词:礼治  德治  法律  儒家化
文章编号:1003-0751(2001)06-0073-04
修稿时间:200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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