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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路径: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司法交流与合作
引用本文:张军.目标与路径: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司法交流与合作[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3(1):69-72,82.
作者姓名:张军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基金项目:广西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
摘    要: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国际司法合作与交流有其必然性。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共同打击国际犯罪的协作、民事司法协助与刑事司法协助、司法制度的相互了解与运用、司法人才的共同培养和交流。解决上述问题的目标与路径在于:建立健全司法合作与协助制度,创建维护公平高效的司法环境;建立多边的交流合作制度,增进对各自司法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共同开展司法人才培训,促进司法水平的提升和司法环境的改善。

关 键 词:中国-东盟  司法合作与交流  司法协助

Approach and Route for Sino——ASEAN Legal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Zhang Jun.Approach and Route for Sino——ASEAN Legal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J].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2011,33(1):69-72,82.
Authors:Zhang Ju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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