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民族地区四化建设与自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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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衣
,袁少芬.试谈民族地区四化建设与自主权[J].学术论坛,1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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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衣 袁少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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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关系我们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根本大计,而民族地区的四化建设搞得怎样,又关系着国家四化建设这个大局的成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有几千万,居住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0%。如果民族地区的“四化”搞不好,全国的“四化”也难得实现。怎样把民族地区的四化建设迅速搞上去呢?综观建国30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自治,保障民族自主权,让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而不是形式的)自主权,以发挥各民族的特长,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我国民族地区大多具有“山”(山区)、“边”(边疆、边远地区)、“穷”的特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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