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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郊区实施《土地承包法》中的几个原则
引用本文:刘红梅,王克强.论郊区实施《土地承包法》中的几个原则[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3(11).
作者姓名:刘红梅  王克强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刘红梅),上海财经大学(王克强)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力地赋予了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发展了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承包的内容,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大城市郊区与偏远地区相比,土地关系有以下特点:人均土地面积小、城镇化趋势明显、土地资产价值大、土地非农化的潜力大、土地增值潜力大、农民经营过程中兼业化现象广泛、土地关系复杂。为此,《土地承包法》在郊区实施中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一、承包方式选择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农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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