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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免费班车”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王景龙,百权,王利.超市“免费班车”的法律责任[J].社区,2012(21):24-24.
作者姓名:王景龙  百权  王利
摘    要:超市免费班车的开通,给社区居民购物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特别是那些出行不便的家庭主妇和老人,同时由于服务区的扩大,销售额的增加也给超市带来了利润的增长。可由于车辆老旧,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车少人多拥挤,发生事故时,乘车人受到人身损害,超市能以“免费”“外包”等为由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吗?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超市  免费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社区居民  家庭主妇  “外包”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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