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例统计行政处罚被执法机关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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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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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经广州市统计执法检查组查实,广州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续迟报1999年3、4、5、7月份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表,已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广州市统计局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1999年9月27日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并要求该单位在15天内缴交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按《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该公司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和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为此,广州市统计局于1999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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