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刑事检察监督权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 |
| |
引用本文: | 雷超.试论我国刑事检察监督权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78-81. |
| |
作者姓名: | 雷超 |
| |
作者单位: |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湖北 孝感,430000 |
| |
基金项目: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一般项目“强化证据意识,促进反渎工作科学发展” |
| |
摘 要: | 检察监督权是我国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权力,它的有效行使有利于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法律权威的维护。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虽经几次改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监督主体职能自相矛盾、监督立法以及违反监督措施以后的惩罚措施存在瑕疵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刑事诉讼监督作用的发挥。由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完善监督立法,强化监督力度,增加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检察监督 监督立法 |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riminal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