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主义探析 |
| |
引用本文: | 赵相昌.物权法定主义探析[J].中州学刊,2006(4):96-98. |
| |
作者姓名: | 赵相昌 |
| |
作者单位: | 安阳工学院,河南,安阳,455000 |
| |
摘 要: | 物权法定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物权种类法定、物权内容法定、物权效力法定和物权公示法定。物权法定是物权作为支配权的必然要求,它减少了交易费用并保障了交易安全,但随着社会情势的变化,其保守性及僵化性日益凸显。物权法定的弱化已成为国际物权法的发展方向,我国应承认这一现象,并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立法技术等因素,采取柔性的物权法定原则,使《物权法》朝着有利于自身完善和经济繁荣的方向发展。
|
关 键 词: | 物权法定主义 合理性 局限性 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3-0751(2006)04-0096-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4月5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