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用理利的和保护我国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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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国光.合用理利的和保护我国湿地[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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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国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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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三台县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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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湿地,根据1971年《拉姆萨尔》公约(《湿地公约》)第一条定义为:“湿地是指,该水域无论是天然的或是人工的,永久的或暂时的,其水体是静止的或流动的,或为淡水、半咸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地带”。所有湿地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至少偶尔被水覆盖或充满了水,这些“水资源”通常来自海洋、河流及降水。一般说来,它包括沼泽、湖泊、河流、河口及海岸地带的滩涂、红树林和珊瑚滩,还包括生态功能有限的水库、稻田等人工湿地。湿地可分为五种类型:1、海洋系统。潮水的含盐量大于3%,并缺少直立的植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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