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和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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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灿 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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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国以来,我国人民对民主和法制从未感到象现在这样的重要。在认定犯罪和确定负刑事责任的问题上,更是这样。经过林彪、“四人帮”十多年封建法西斯浩劫,严重混淆了罪和非罪的界限。他们到处抓捕叛徒、特务、走资派、反革命,在全国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和骇人听闻的各种犯罪集团,株连了千千万万的干部和群众。林彪、“四人帮”和他们的那个黑顾问,利用“要人治不要法制”的“左”倾口号,疯狂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在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下,恶性地发展了犯罪扩大化和随之出现的公民人身权利毫无保障的白色恐怖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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