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打破的一个理论原则——谈全民制企业职工收入的源泉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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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杰.必须打破的一个理论原则——谈全民制企业职工收入的源泉与性质[J].江西社会科学,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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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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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有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材,大都根据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论述,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首先由国家扣除应上缴的税和利(行政费用与积累基金),然后企业留下用于企业发展和企业福利的发展基金与福利基金,最后剩余的部分以按劳分配的形式分配给职工,作为职工的消费基金。这就是说,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所分配到的收入,只是通过按劳分配形式而获得的消费基金。由此可见,全民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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