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跛脚的企业社会责任
引用本文:张浩而.跛脚的企业社会责任[J].经营管理者,2013(9).
作者姓名:张浩而
摘    要:对效率、利润的追求,只有在公平、道德的价值引渡之下,才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不可否认,中国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但整体来看并不尽如人意.重"报告"轻"管理" 2013年7月,随着内地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落下帷幕,644家上市公司同时披露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可持续发展报告),分别涵盖沪深证券交易所377家和267家上市公司,占上市企业总数的26%,较上一年的582家增长约119. 如果说上市公司年报是倾向于经济绩效的财务报告,那么社会责任报告则是体现公司治理、环境及社会管理绩效与透明度的非财务报告.A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于2006年兴起,大规模发布则开始于2009年——深沪证券交易所在对2009年的报告披露工作安排中,明确要求"深圳100"指数成分股公司,以及治理板块、金融业、同时在海外上市的上市公司必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那些因"必须"而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被业内称为"应规",其余则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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