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制的崭新形式及其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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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双彦.合作制的崭新形式及其现实意义[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2(1):11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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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双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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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新郑市委,统战部,河南,新郑,45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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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作制作为一种具有历史进步的所有制形式和经济组织形式,包括传统型合作制和现代型合作制两种历史形态.现代型合作制不仅遵循合作制的一般原则,而且还使合作制具有了企业化、股份化和集团化特征,这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合作制形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合作制不仅迅速发展起来,而且还融入了股份制因素,形成了与股份制相结合的新型合作经济--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这种崭新的合作制形式,既是我国现阶段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又是我国农村发展产业化经营最佳的组织形式,也是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有效的改制形式,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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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作制 现代型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 |
文章编号: | 1006-2920(2003)01-0116-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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