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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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才发.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机制研究[J].民族学刊,2023(8):62-7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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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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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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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19ZDA170);;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贵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研究”(23RWJD367)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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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地区是我国物种资源最富集、生态环境最优美的区域,也是当下生态环境发展最敏感、最脆弱的区域,更是维系和保障整个国家生态安全的要害区域。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前提,需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路径。民族地区需要构建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大格局,构建以共同富裕为本质特征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要构建和完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体系,就需要构建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核心的生态补偿机制体系,构建民族地区横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体系,构建民族地区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体系。要为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补偿提供司法服务,就需要建立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预防性机制和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建立民族地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案件刑事民事责任统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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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横向环境补偿机制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前置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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