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利院学龄孤儿教育:念好“五”字经
引用本文:吴丽华.福利院学龄孤儿教育:念好“五”字经[J].社会福利,2011(1):58-58.
作者姓名:吴丽华
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社会福利院
摘    要:之一:尊,即尊重。福利院作为孤儿的监护人,不能以正常家庭孩子和成人标准评价孩子的言行。他们有其特殊性,应该注意场合与分寸教育孩子,对待不同的孩子应区别不同情况开展教育,充分尊重孩子的自尊心。和孤儿平等相处,生活上关心爱护孩子,鼓励孩子发表各自见解,对孩子提出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释。

关 键 词:福利院  教育  孤儿  “五”  标准评价  关心爱护  不同意见  孩子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