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残疾人职业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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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牟晓宇,昝飞.美国残疾人职业康复[J].社会福利,2011(3):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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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牟晓宇 昝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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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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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业康复是残疾人康复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有助于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还能减轻社会的负担。本文介绍美国的残疾人职业康复的内容和实施。美国联邦政府于1973年颁布了《康复法案》,要求州职业康复部门负责制定各州残疾人职业康复计划并提供职业康复服务。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在过去的10~15年中,除了《康复法案》,美国还相继出台了《残疾人教育法案》、《职业教育修正法案》、《职业教育奖励法案》、《CarlD.Perkins职业教育法案》和《身心障碍者受教育法案》等法案,共同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美国残疾人职业康复由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包括美国劳动部、残疾人职业和教育服务办公室、国家教育部的特殊教育和职业康复办公室,但各个部门的职责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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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联邦政府 残疾人就业 职业康复 教育法案 职业教育 国家教育部 生活质量 康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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