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参与权是为保障行政权力被有效、合法地行使,公众依法享有的参与行政管理过程,以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行政立法、行政决策以及行政执法等行政活动,发表意见和使其意见得到重视、采纳的权利。从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关系中、从程序的独立价值中,可以分析得出结论:行政参与权是一种程序权利。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法范畴,行政参与权的内容是变化发展的。综观各国法律规定,行政参与权的基本内容有四个方面,而且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结合当前我国行政参与权实践的现状,政府应当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方式促进行政参与权得到保障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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