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订劳动合同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判定要件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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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荣鑫,兰朝晖.关于续订劳动合同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判定要件的探讨[J].中国劳动,2012(9):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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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荣鑫 兰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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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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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因对"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维持或提高"有不同理解,易引发争议。因此,对约定条件的判定标准应从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两方面入手,要坚持有利于劳动者权益落实的利益倾向原则;坚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整体和不可分性,以及可物化原则。同时,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立法,或明确规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内涵,或删除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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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到期终止 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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