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有制 |
| |
引用本文: | 武振华,宁向东.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有制[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
| |
作者姓名: | 武振华 宁向东 |
| |
作者单位: | 中共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校!山东聊城,252059,中共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校!山东聊城,252059 |
| |
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形式的私有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有制并没有因其生存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其自利性、竞争性、分化性和剥削性的本质。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既有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又有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消极作用。我们只有全面地认识私有制经济的本质,采取正确的政策,利用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才能使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
|
关 键 词: | 私有制 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