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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范群体性事件—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进路
引用本文:刘明东.论防范群体性事件—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进路[J].管理科学文摘,2009(11):185-186.
作者姓名:刘明东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基金项目:本文是西南政法大学王学辉教授主持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群发性事件防范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06SFB2018).
摘    要:如何防范群体性事件是政府有效运作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公民知情权、防止权力滥用、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具有独特功用,发挥该功用可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

关 键 词:群体性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  知情权  权力滥用  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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