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形态的德性正义论——亚里士多德论公正及其对柏拉图的继承与超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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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书生.成熟形态的德性正义论——亚里士多德论公正及其对柏拉图的继承与超越[J].天府新论,2011(3):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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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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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道德与文明》编辑部,天津,300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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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公正,和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坚持了古希腊的德性认识传统,认为公正是一种德性,并意识到公正与其他德性的不同,但同时又比柏拉图更进一步,不仅把公正看成一种整体德性,而且强调了其个体间性。在具体的使用语境中,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含义有饱满与不饱满之别。公正的人、公正的德性、公正的行为、公正的事中的"公正"二字所表达的意义是不同的,其中"公正的人"中的"公正"所表达的公正含义最为饱满,其余的公正只包含了公正的部分含义。从整体上看,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是成熟形态的德性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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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亚里士多德 公正 不公正 柏拉图 德性 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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