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周礼》的荒政制度 |
| |
引用本文: | 陈采勤.试论《周礼》的荒政制度[J].学术月刊,1998(2). |
| |
作者姓名: | 陈采勤 |
| |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历史系 博士研究生 |
| |
摘 要: | 《周礼》中有很多重要的制度,已经有人进行过专门的研究,但是对其中荒政制度还没有人给以详细的论述。实际上,荒政制度也是《周礼》一项重要的内容。它贯穿于全书之中,同时涉及到经济、政治、法律、祭祀等方面内容。 《周礼》的荒政制度最集中体现于《地官·大司徒》中,《大司徒》职云:“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驰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研究古代荒政的学者,只是注意到了古代最早的荒政制度出现在《周礼》十二荒政之中,并且“奠定了后世救灾的基本格局”。但是,却还没有论及到以下三个方面:(1)十二荒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