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立法讨论应以价值判断问题为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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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胜.民法典的立法讨论应以价值判断问题为先[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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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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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 法学院,湖南 长沙,41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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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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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迄今为止的民法典立法讨论中,学者围绕着民法典的宏观体系架构和编章节的安排等立法体例问题作了大量的讨论,例如:人格权是否应单独立法和独立成编;是否应设单独的债法总则编;知识产权是否应在民法典中单独设编;民法总则中应如何对法人进行分类,包括一直以来从未平息的有关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的争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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