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权威 |
| |
引用本文: | 朱守真.论宪法权威[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2). |
| |
作者姓名: | 朱守真 |
| |
摘 要: | 宪法的贯彻实施是制定宪法的目的,也是宪法存在的必要条件.宪法能否实施,关键在于宪法本身有无权威.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权威?恩格斯说:“一方面是一定的权威,不管它是怎样造成的,另一方面是一定的服从,这两者,不管社会组织怎样,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赖以进行的物质条件下,都是我们所必需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53页)这就是说,在任何社会制度下,为了维护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秩序,权威和服从都是必要的.谁也不服从的权威是不存在的.当然,权威有进步权威与反动权威之分.而服从也分为被迫的、无可奈何的服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