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侦查的本质属性及其溢出效应——基于福柯“规训”理论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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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自正法,刘小庆.大数据侦查的本质属性及其溢出效应——基于福柯“规训”理论的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22(6):108-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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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自正法 刘小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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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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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未成年人刑事实体与程序衔接路径研究”(21BFX182)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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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数据侦查的“本质”,是大数据侦查研究中最基础的问题,也是目前被学界所忽视的问题。通过福柯“规训”理论分析发现,大数据侦查不仅降低了警员对嫌疑对象人身的过度依赖,同时还促成了警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运行,更为重要的是,它反向激励了警察广泛采集公民个人信息。据此,大数据侦查的本质乃是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水平的“全景敞视”规训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侦查主体的个人私欲与大数据侦查“权力-科技”的双重欺骗性相互交织,会加速公民个人的地位式微,产生溢出效应。基于福柯“规训”理论启示,有必要对大数据侦查进行程序规制,同时将个人信息权纳入《刑事诉讼法》保障范畴,以免大数据侦查对个人信息造成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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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数据侦查 福柯规训理论 全景敞视 溢出效应 个人信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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