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行政主体义务保障行政抗辩权的意义
作者姓名:龚向田
摘    要:在行政主体权力、行政主体义务与相对方行政抗辩权三者的关系上,行政主体义务直接源自于相对方行政抗辩权并决定了行政主体权力。行政主体义务以相对方行政抗辩权为目的,是相对方行政抗辩权的根本保障。它在更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行政观念、塑造与彰显行政相对方主体性地位、有效实现行政主体权力目的以及科学合理化构建行政责任与行政救济制度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行政主体义务;行政抗辩权;行政主体权力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