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修正看社会主义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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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正君.从宪法修正看社会主义的本质[J].天府新论,2004(Z2):1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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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正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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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主要应是依宪法治国.宪法必须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深入扎根社会,干预大众生活.宪法的第四次修改是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对人民财产权和人权的保护,有利于推进廉洁政治的建立,有利于建立公正有效的国家税制,有利于公有财产的保护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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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社会主义 财产权 人权 |
文章编号: | 1004-0633(2004)1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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