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灰色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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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紫水.整治灰色地带[J].经营与管理,200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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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紫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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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央及各属地的纪检、安监、国资委等部门数月前发出措词严厉的紧急通知,要求公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撤出入股煤矿的投资,逾期不撤将严肃处理。频繁发生的矿难,愈演愈烈的官煤勾结,明目张胆的贪赃枉法,迫使中央政府采取断然措施。这回看来要动真格的了,阳光有望照射到灰色地带。若此举仍不奏效,必将有更大的整治风暴来临。其实早该如此。煤矿属地的官员投资入股煤矿既非个例,也非秘密。调查发现,官员入股煤矿多为“干股”,也有“湿股”。所谓“干股”,即并不出资,而是以官员自己的权力和影响给煤矿带来有形或无形的效益,由煤老板暗中或明面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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