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法学界及法律实务界在某些领域存在一些有偏差的看法,这其中,关于法律与教化的关系就是一例.一般而言,人们总是满足于以下看法:即法律之治与教化是两分的,并强调教化是人治的典型表现.然而,事实上法律与教化并非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相反,它们是一对天然的关系性范畴--当然,这个命题在今日看来,需要进行论证;另一方面,儒家的伦理之治在古中国又取得了相对成功,而伦理之治强调的正是教化的作用.因此,在法治全球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掘儒家的教化机理进而糅入全球化的法制之中,就是一个值得我们当代中国法学界认真关注的理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