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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范畴矛盾性质的不同类别——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前提性反省
引用本文:孔扬,姜大云.《资本论》范畴矛盾性质的不同类别——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前提性反省[J].广西社会科学,2022(5):90-100.
作者姓名:孔扬  姜大云
作者单位:1. 空军航空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系;2. 吉林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六重意蕴”(JJKH20181305SK)阶段性成果;
摘    要:对《资本论》诸范畴矛盾性质的不同类别进行深入辨析,构成了马克思辩证法研究论域的一项前提性反省。总体来看,《资本论》通篇贯穿着以人的历史活动为“谜底”解答各个范畴矛盾“谜面”的实践辩证法,从而与流俗见解意义上的“矛盾公式先验演绎”“辩证法就是认识论”等辩证法观区别开来。具体来看,《资本论》可以划分出三种基本的矛盾部类:一是人的历史实践造成的经济生活范畴矛盾部类,以“商品二因素的矛盾”及其发展为典型代表;二是人的认识过程造成的经济生活范畴矛盾部类,以“资本总公式的矛盾”为典型代表;三是人的阶级立场造成的经济生活范畴矛盾部类,以“剩余价值本质与利润现象的矛盾”为典型代表。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而这又意味着,以往许多人在默认马克思辩证法的矛盾所指具有“标准答案”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文本阐释和理论阐释,是部分地偏离马克思思想原貌的。毋宁说,马克思所使用的诸矛盾范畴,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活动”这一主旋律统御下的多重变奏。

关 键 词:《资本论》  范畴  矛盾性质  类别  辩证法  剩余价值  人的历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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