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框架下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的包容性构建 |
| |
引用本文: | 袁达松,常磊.RCEP框架下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的包容性构建[J].广西社会科学,2022(11):69-76. |
| |
作者姓名: | 袁达松 常磊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2021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RCEP中的数字经济规则及其争端解决机制研究”(21SFB2022); |
| |
摘 要: | RCEP章节中涉及大量电子商务规则,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数字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RCEP成员国之间关于数字经济方面的纠纷及争端难以避免。一方面,数字经济风险具有独特性与复杂性,RCEP数字经济规则与各成员国的数字经济规则存在差异;另一方面,RCEP争端解决机制应对数字经济争端存在不足。RCEP缔约方无法直接就数字经济争端诉诸RCEP争端解决机制,并且RCEP争端解决机制适用范围较窄,就其属人管辖权而言,其仅适用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因此,应积极推动RCEP框架下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的包容性构建,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领域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借鉴其他自由贸易协定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机制,增强RCEP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性,进而实现RCEP数字经济争端的有效解决。
|
关 键 词: | RCEP 数字经济风险 数字经济规则 争端解决机制 包容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