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清代是我国古代方志发展史上的鼎盛时期。据今人不完全统计,我国方志现存有八千余种,其中清代所修的多达六千余种,占其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仅就顺治年间(公元1644—1661年)的修志而论,河南省(本文所述之河南省,系顺治年间的行政区划)各级官府不仅着手早,而且成效显著,其成书数量之多,为同一时期其他各省所不及。它既为清代后来河南修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促进了清代其他诸省方志的纂修。回顾清代顺治年间河南地区纂修的方志,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我们今天编修新志是有益的。 一、顺治年间河南地区修志工作的展开 顺治初年,河南各级官府相继建立以后,即把修志作为巩固和加强政权统治的一项重要措施。从顺治年间河南修志的进程来看,大体上可以顺治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河南布政司颁布的修志信牌为标志,分作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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