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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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鹤峰.浅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J].决策与信息,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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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鹤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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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纪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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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两高”新公布的罪名,该罪名的出台目的在于更有效地对领导人“身边人”参与受贿这一类新的犯罪进行打击,但是本罪法律条文中提到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的内涵却比较模糊,本文对此两概念进行厘清和梳理,希望有利于该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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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贿罪 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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