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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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席仕祺.浅谈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置[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2):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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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席仕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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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林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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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立法者创设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目的是缓解人们仓促离婚的现象。但目前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境,比如有些人对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否应规定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上存在分歧,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否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还存有争议。为此,通过分析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价值为视角,论证《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合理性,并通过借鉴国外离婚冷静期制度经验,主张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应区分适用,推进离婚冷静期限内权利义务关系的适时变动,建立辅助的配套制度,以确保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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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制度 区分适用 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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