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中附属刑事条款适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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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启忠.《证券法》中附属刑事条款适用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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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启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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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四川成都6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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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证券法》中的附属刑事条款 ,没有完整的罪状 ,更无明确的法定刑 ,只有“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笼统规定。用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衡量 ,这些条款还不是认定证券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直接法律依据 ,只是提示性条款。其适用依赖于现行刑法的规定 ,即对证券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法都应依据现行刑法。在此基础上 ,本文探讨了《证券法》中各附属刑事条款具体适用时所应依据的刑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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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券法 附属刑事条款 立法比较 适用理念 适用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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