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对春秋义利观的继承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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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筱芳.先秦儒家对春秋义利观的继承发展[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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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筱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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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学院中文系!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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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春秋义利观以“义,利之本”和“居利思义”为核心,它承认人对利的欲求的合理性,强调义是求利的正确途径。其基本精神是:重视精神追求,将其置于物质利益之上;维护整体利益,将其置于个体利益之上;肯定欲利的合理性,将其置于道德的监督之下。先秦儒家全面继承了春秋义利观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观点,虽然在基本精神方面未能对春秋人有大的超越,但是他们从个人道德修养和统治者的道德选择等角度审视义利问题,提出了一些新见,其意义在于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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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春秋 儒家 义利 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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